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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期访谈的主题是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为此我们特地邀请了交通部公路司的副司长郜玉兰。郜司长,您好! 郜司长,前一段时间,我们发布了此次访谈的公告,之后就有许多网友来留言,希望您在这次访谈的过程中能够回复他们提出的问题。 好的。我会尽量多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也很谢谢网友们对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注。主持人:好,那我们就开始吧。我们此次访谈主要是围绕5个主题进行的。首先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意义。 最近几年老百姓对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注度很高,很多媒体也都在争相报道,慢慢的变成了一个热点话题了,我在百度上搜索“农村公路”,出现了185万条的相关信息。为什么大家对农村公路这么关心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农村公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交通部门把建设农村公路作为支农惠农的实质性举措,同时积极地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探索农村客运公交化,取得了明显成绩。不久前,总理、黄菊副总理分别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项重大任务,按照国务院通过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逐渐完备政策措施,总结经验,继续抓好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国家格外的重视这项工作,同时农村公路又是事关百姓出行的大事,是老百姓的身边事,百姓自然关注。“十五”是我国农村公路发展的最快时期。这期间,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很大、里程也增加了很多、质量提高的快、经济社会效益也非常好。能够说是顺乎民心、符合民意、惠及民众。“十五”期间我国形成了党委政府格外的重视、人民群众热情参加、社会各方共同支持建设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让亿万农民兄弟们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 是这样的。我们有一位网友“g主持人owenjun”留言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路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老百姓们有句口头禅,叫“要想富、先修路”,我大姨家门口前几年修了一条特别宽的村路,后来村里的发展就特别快,我觉得这些都是息息相关的。 对。所谓实践出真知,“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就是我们多年工作总结出的一条经验。我国这些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的实践就证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是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对落后,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交通落后,信息闭塞。 据我所知,翁孟勇副部长前一段时间在青海做调研的时候,曾经深入到了青海的海南、海北、海东等草原牧区和山区农村进行考察。当时海东贫困山区的下北山四乡一位农民就告诉翁部长,说因为去年村里通了公路,通了汽车,于是就有人上门来收购农产品了。村里的很多人现在都开始种蔬菜温棚和养特色牲畜了,收入和以前比也有了很大提高。他当时特别高兴地跟翁部长说:“以后再也不愁农产品销不出去了。” 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并不仅仅是为了打破农村地区的自然封闭状态,促进农村的资源开发,更是为了畅通与扩大农村的信息和商品流通渠道,使农村的自然物产和农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为广大农民谋福利。另外,扩大内需也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持久动力。我国有9亿农民、2.5亿多农户,是我国最大的具有消费潜力的群体,增加农村需求是扩大内需的根本措施。到2005年底,我国县乡公路里程已达到了146.5万公里,村道154万公里,98%的乡镇、81%的行政村通了客运班车。目前,我国农村交通还比较落后,“买难”和“卖难”问题仍然突出,这就制约了农民的生产和消费。实践证明,大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和提高农村交通条件,可以轻松又有效地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农民消费,进而达到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目的。 近来的一些会议,比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战略部署。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您觉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贯彻这个战略部署具的到底有啥作业呢?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基础,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一些地区的唯一运输方式,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为解决“三农”问题而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看,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条件。农村公路发展了,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促进“乡风文明”;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 我国对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是便捷、通畅、高效、安全,您认为农村公路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当然是,这是毫无疑问的。建立城乡协调、结构合理、质量稳固、功能完善的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最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是我们长期坚持、努力奋斗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难点在农村,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公路运输整体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关键也在农村。我国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较低。同时,随着高速公路网及国省干线公路网的扩展,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规模效益的发挥,有赖于农村公路协调配置形成有机的整体。农村公路不仅是干线公路集疏运的基础网络,也是其他运输方式集疏运的基础网络,是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的一项艰巨任务。各地交通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上来,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相比较“十五”,“十一五”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有哪些新变化?您给我们的网友做个概括性的讲解好吗? 好。“十五”是我国农村公路发展最快的时期。“十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大、里程增加多、质量提高快、经济社会效益好,顺乎民心、符合民意、惠及民众,成为交通发展的一大亮点。各地交通部门积极探索,认真总结了许多农村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支持建设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十一五”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时期:一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明确要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二是通过近期的调查研究,广大农民群众对新时期农村交通有新的需求,对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的要求,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新突破的着力点;三是实践在发展,很多省区市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规划了“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丰富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内容,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新进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以往经验,认真审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第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第三,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第四,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 好的。首先是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交通行业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明白准确地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要求”。第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主要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必须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继续贯彻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格局下,谋划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好、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任务”。第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以往,针对农村公路基础薄弱的实际,交通部门在组织实施中,以大规模发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为主要特征;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农村公路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养护好,这又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高公路保障水平,开创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新阶段”。第四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主要立足于“通路”,重在基础设施建设;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通路”,而且要“通车”,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转变。我们要在加快建设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以及渡改桥等工程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做到“路通车通”,推进客运网络化、货运便利化。这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要着力把握的“新内涵”。 有一个叫“泰”的网友询问“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前面我们说了,“十五”期间,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不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是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李盛霖部长也强调,要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十一五”要办成的六件大事之首,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修好农村路,服务新农村。“十一五”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县乡公路要达到180万公里,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东部地区,继续安排乡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油路到村”。中部地区,继续实施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油路到乡”;基本实现“油路到村”。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通乡公路,基本实现“油路到乡”、“公路到村”。 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我想,“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我们应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这些都非常重要。其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四种重大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针,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地方为主、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三是要处理好鼓励农民参与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公路建设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好的。那我先来讲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吧。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规划主导,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已经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省份,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和协调。还没有制定总体规划的省份,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小城镇和山水林田发展规划,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目标和重点。总之,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要有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与乡、镇、村的“接口”留有余地,避免以后农村公路建设“走弯路”、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要在确保完成国家统一安排的“通畅”、“通达”工程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把农民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线;主持人:第二个关系是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 郜玉兰副司长:对。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针,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地方为主、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近年来,部调整了公路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逐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央有关部门也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了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许多地方党委、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工作任务和目标,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形成了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公路建设。这几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成功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承担起各自应有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为主、统筹安排、社会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各地交通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工作,主动服务。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宣传动员等多种形式激发农民群众修路、养路、护路的热情。我们充分依靠各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就一定会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新高潮。 主持人:嗯,我们的工作成果一定会越来越好的。那怎么处理鼓励农民参与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呢? 郜玉兰副司长:多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这本身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三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四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造成的乡村债务、征地拆迁补助偏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公路建设可以实行以奖代补等办法,调动和保护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郜玉兰副司长: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公路建设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地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积极主动,不等、不推、不靠,切实承担起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的责任。同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资金筹措、施工建设以及养护管理等方面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完善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建设程序规定,在资金、计划管理上要规范执行有关的规定要求,同时要争取留有适当的灵活性。总的来说,加快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发展目标、技术标准、前期工作、施工管理等方面,不要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切实做到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出发,从当地公路交通发展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主持人:今年我们新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这是交通部颁布的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行政规章,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这个《管理办法》,网友也是十分关注,有很多问题。下面就请郜司长给我们做一些详细的解读好吗? 主持人:有一个名为“王明”的网友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是从何时开始实施的?这个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原文是这么说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我说的没错吧郜司长? 主持人:每一个行政规章的出台,意义都非同一般。正确理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重要地位以及作用,是我们首先应该解读的。只有正确理解《办法》的导向,我们才能更好地、进一步地理解《办法》中的具体内容,所以希望郜司长先就这个问题说几句好吗?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前面我们刚刚说过,这几年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也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农村公路的建设于国于民都非常重要。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李盛霖部长着重指出,新时期交通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协调,突出农村特色,使农村公路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伟大历史重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了,这是交通部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是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条件下,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任务、发展阶段和发展内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农村公路建设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为依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下面这个问题比较简单。网友“七上”问农村公路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除了包括村里的路之外,还包括什么样公路? 郜玉兰副司长:这个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是中有明文规定,我们所说的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主持人:那么农村公路建设到底应该由哪一级的政府负责呢? 郜玉兰副司长:这个问题《办法》中也是有明确说明的。《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从农村公路建设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其关键在地方各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及拆迁补偿、建设资金筹集与安排、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与安全管理、养护经费的落实与实施等职责均在地方政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路的新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农村公路建设才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指导下,统筹考虑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等因素,确定分阶段建设重点,量力而行,把农村公路建设抓出实效。 主持人:网友“zzj”说希望我们本次访谈能够关注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验收的环节说“可将交工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这样的话会不会容易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呢? 郜玉兰副司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小、里程短,技术相对简单,属于政府应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范畴。其基本建设程序如套用一般公路建设项目程序来管理,前期工作周期长,审批环节复杂,建设成本就必然加大。因此,《办法》简化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并对设计、招标、验收等环节明确了要求。各地应该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实际和特点的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并组织建设;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一刀切”;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健康地发展。 主持人:有一位“李先生”的网友说,现在沥青涨价非常快,农村公路是否应提倡修建沥青路,他建议提倡修水泥路或者是弹石路,因为农村公路中非重点经济集散地,车辆通行只需要满足畅的问题。修弹石路,可以在现有部补助基础上可以把路基修的宽一点,为今后的道路提级做准备。他问是否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和自然条件,综合考虑。网友“修路”也说,他们家乡很穷,想少花点钱,但却不知道该怎么省? 郜玉兰副司长:冯正霖副部长在2006年全国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中曾经指出: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我们要围绕农民需求谋划农村公路建设,根据农民意愿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力量搞好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标准把握上,一定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把握好几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修实用之路。农村公路不在宽而在适用,等级不在高而在实用。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中,设计单位一定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形地质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县道和乡道一般应按等级公路标准建设,村道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可以是沥青路、水泥路,也可以采用块石路、弹石路、砖石路等多种硬化路面结构型式。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就地取材、易于控制施工质量、利于后期养护的路面结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第二,是修安全之路。要在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格外的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最后一点是,我们要修资源节约之路。要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把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加强环保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尽量利用旧路,做到最小限度地占用耕地、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说修什么样的路,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主持人:网友“李先生”说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一个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他对此比较关心,您能给他解释一下吗?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关于农村公路的资金问题,李盛霖部长在前不久召开的“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工作会议”上也着重提出了。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来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很大。尽管国家财政对交通建设给予了很大的资金支持,但远不能完全满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以农村公路建设为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十一五”全国农村公路的建设目标,主要是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据此测算,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需要4000亿元,按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需国家投资1800亿元,年初国家明确了“农村公路千亿工程”的资金,缺口800亿元。部调整了车购税的用向,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00亿,缺口仍有400亿。此外,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资金缺口也很大,仅公路养护的资金缺口每年就超过500亿元。因此,今后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扩大财政性资金来源,加大对农村公路、公共航道及水上安全与救助设施等项目的投入;结合税费改革,研究建立稳定的公路养护和公共航道养护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投融资政策,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加快公路、沿海港口、内河航运的发展;研究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能力,保护投资人、用户及公共利益;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资金渠道,探索新的融资工具在交通领域中的应用;健全交通资金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而且《办法》中明确提出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也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以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主持人:网友“张农”说,他们镇里今年修了一条很宽很平坦的路,但是没有修排水口,他说,这样的话如果遇到下大雨水该怎么排呢? 郜玉兰副司长:冯正霖副部长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问题,指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不高,但质量要求决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成了“伤心工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冯部长曾经多次强调要在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高度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他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有条件的,可委托社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充分发挥乡级人民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热情参加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近几年来,农村公路的投入很大、建设范围也很广泛,随之也就出现了一些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只注重主体的质量,而忽视了边沟、排水等附属设施的质量,尤其是遇到灾害,损毁严重,使农村公路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个人觉得农村公路不仅仅是建设的问题,《办法》原文里也提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俗话说“三分建,七分养”嘛。您说呢? 郜玉兰副司长:是的。管理养护问题也是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问题。公路司张剑飞司长亲自主持司务会多次研究此项工作。自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49号文件之后,今年,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各地尽快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以往,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农村公路失养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村公路抗灾能力低,通行条件不能有效保证。当前,我国正在全力发展农村公路,所以这种现象一定要加快解决。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都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研究制订和落实国办文件的具体意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稳定养护资金来源,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投入。 主持人:关于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李盛霖部长好像也在“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工作会议”、农村公路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都有重要讲线; 是的。李部长指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妥善解决好明确养护责任主体、落实养护资金来源两个问题。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基本前提。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是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的共同责任。省级人民政府担负着制定建设规划、编制养护计划、统筹安排养护资金、做好指导督查等工作,是领导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规划实施、筹集管理养护资金以及协调乡镇政府和组织沿线群众的任务,是直接责任主体;县级交通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承担着日常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是实施主体;乡镇政府也有资金筹措和养护管理的义务,是配合主体。落实养护资金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按规定,交通部门征收的公路养路费按照先养护后建设的原则,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地方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这种安排充分体现了国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农村公路养护基数十分庞大,单凭养路费收入,是满足不了需求的,必须在其他渠道上多争取政策。各地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都积极争取当地公共财政的支持,多方开辟筹资渠道,采取“上头补一点,财政挤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的办法,充分发挥地方、农民群众、受益企业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使有限的政府补助资金,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少地区也探索了一些经验。 有一位网友“问一句”说,他亲戚的村里要修路,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村里说了,修路是要花大钱的,仅仅拿村里的钱来修路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希望村民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位网友就问,村里这样做合适吗? 这涉及到了两个问题。一是集资修路的问题,一是资金监管的问题。关于集资修路,应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去年在四川巴中考察时,曾就此专门说,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以自己的双手改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道路这样的公益设施,不能算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从为贫穷的地方服务的实际出发来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应向沿线老百姓公开,实行社会公示制度,让老百姓直接参与监督与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保证国家补助资金安全运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展农村公路目的是为农民服务,绝对不能为了建路而建路,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村公路建设要结合基层民主建设、组织建设、党的建设开展“一事一议”,把好事办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好农村公路,完成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任务。关于资金监管,《办法》中明确提到,“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农村公路建设,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又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工程,必须始终关注农民的需求、农民的需要以及农村的发展。为此,《办法》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会给予严厉惩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郜司长,我们这里有一位网友朋友挺有意思,他叫“大棚蔬菜”,他说自己就是种大棚蔬菜的。他听村里的人说,农村公路的建设是“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他对此非常关心,想问问这是线;郜玉兰副司长:呵呵,这当然是真的。因为对于农村公路而言,建设并不是目的,建设只是我们进一步更好发展的基础,运输才是目的。只有做到路通车通,农产品才会及时运进市场,农村和农业全面发展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各级政府要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的实施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们会继续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落实优惠政策,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快速便捷的主通道,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主持人:这样的话,“大棚蔬菜”种的菜可就不用发愁了,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也又会快很多了。呵呵。 主持人:有位网友“1234567”说“十一五” 农村公路建设的计划这么重,只是单单依靠交通部的力量能完成任务并且做好吗?这也就要说道我们今天的另外一个主题了,那就是我国农村公路省部共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郜玉兰副司长:这个问题非常好。确保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的实现,是我们“十一五”时期全国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这个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因此,我们根据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不断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宗旨,强化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省部联手、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为原则,和各级省厅部门进行联合,采取省部共建的方式,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 主持人:省部共建?您能给我们的网友详细解释一下吗?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省部共建指的是交通部与各省共同签署“某某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签署《共建意见》,是在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的同时,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省部共建的主要内容是确定该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明确交通部支持的措施和地方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我们拿湖南省做例子,《共建意见》首先明确“十一五”期湖南农村公路建设目标:通达工程: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新增3501个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92.7%提高到2010年的100%。通畅工程: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比重显著提高。新增477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乡镇沥青(水泥)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79.5提高到2010年的99.9%;新增27132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23.3%提高到2010年的80%。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码头、渡桥建设: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建设乡镇客运站1497个,使全省80%的乡镇有客运站;改造1900余个农村公路渡口,完成渡改桥700余座,完成全省70%左右的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确定交通部支持措施是: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安排55亿元支持湖南省加快乡镇通建制村和湘西县通乡镇沥青(水泥)路建设,其中,交通部计划暂定安排车购税38.5亿元。交通部按照10万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湖南省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设。交通部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湖南省加快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鉴于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重,如湖南省任务顺利完成建设目标,交通部将视融资落实情况、车购税增收情况以及湖南省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建设需求,增加对湖南省的投资,具体在年度计划中安排。交通部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对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明确湖南省采取措施是:(一)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二)多方筹措资金:1、省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2、规范免费车辆范围,取消应征免征车,提高通行费标准,每年征集1.2亿元;交通厅每年从养路费中安排0.5亿元;省以工带赈资金每年安排0.3亿元;省扶贫资金每年安排0.5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依托上述筹资政策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亿元,延长筹资政策年限所筹资金用于偿还开行贷款本息。各级地方政府将继续完善用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农民群众按“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建设农村公路。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业农户捐资建设农村公路。(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享受省重点工程相关优惠政策(四)实行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制(五)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六)加强建设管理通过明确目标和措施,交通部和各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工作。 郜玉兰副司长:除了少数几个省以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已经签署了共建意见。其中陕西是第一个和我们进行共建的。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5月份的时候,李盛霖部长曾亲自到陕西进行调研,并与陕西省省长在西安共同签署了《陕西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省部联手共建“十一五”农村公路也是从那时候拉开帷幕的。陕西省政府和交通部联手共建农村公路,是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具有重要意义。当时李盛霖部长说,希望陕西省交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延安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公路建设各项工作,把方便路、实惠路、连心路修到农民家门口,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这也是我们对所有共建的省厅的要求。 主持人:我个人觉得省部共建充分体现了交通部落实中央决定的精细工作方法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部对各级地方交通事业发展的期望和关心。 郜玉兰副司长:是这样的。相信通过省部共同努力,农村公路建设一定会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访谈的一个主题是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情况,因为我们有一位网友“使者”,说自己是一位农村公路的建设者,他说希望能开办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而据我所知,我们已经开始开办这样的培训了,是吧郜司长? 郜玉兰副司长:是的。四月份的时候,我们向各级相关部门下发过《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我想这位网友可以去当地的交通部门询问一下。我不知道这位网友是哪个地方的,我们已经有很多省都开办过培训了。比如山西、山东、湖南等。关于这个培训,我们是请各地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以专题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 郜玉兰副司长: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希望能降低造价、多标准、科学施工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五”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目前,农村公路基层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适应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为全面实现“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培训普及农村公路技术和管理的相关知识,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与造价,推动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 郜玉兰副司长:有的。部里组织有关的单位制作了《农村公路施工技术》的专题片,也已经发下去了。这个专题片针是对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借鉴了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实践经验,突出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方面的要求,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对农村公路施工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主持人:那这个专题片在哪里可以买到呢?我相信很多网友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吧。 郜玉兰副司长:下发专题片的同时,我们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收到寄送的专题片后要立即转至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制。同时,要组织对专题片的宣传,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通过电视等媒体播放专题片,普及农村公路施工技术,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公路,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我想大家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吧。 主持人:刚才您说很多省份已经开办过培训班了,能把开办的情况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吗?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那我就说说山西的情况吧。从3月到5月,山西省完成了全省11个市交通局一共12期的培训任务,培训了1739个学员,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山西省厅对于此次培训班的开办非常重视。2月份就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动员会,对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他们根据《通知》,就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免费发放教材,免费授课,有力地确保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山西省省厅的指导下,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在参考农村公路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和教师深入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一线进行调研,结合山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的工作实际编写了30余万字的培训教材,制作了7个专业内容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教材内容涵盖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基础知识、公路法规及路政管理、现行公路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培训内容丰富并贴近实际,让培训班学员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掌握最新的公路应用技术,切实提高学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公路应用技术水平。 郜玉兰副司长:是的。不仅如此,在培训过程中,他们经常还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随时跟踪培训情况,了解学员对培训的反映,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内容,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他们把培训工作由过去单一培训人员“走出来”的方式转变为把师资和技术“送进去”的形式,采取由各市交通局在本地组织开办培训班,各市交叉进行,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人员工作问卷调查汇总显示,教学效果优良率为95%。 郜玉兰副司长:当然会。希望各地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再做进一步调整,让培训起到最大的作用。同时,也希望这样的培训能够一直做下去,因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培训问题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主持人:刚才有位网友“king”说他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但是他对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十分感兴趣,希望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农村公路发展经历的几个历史阶段。 郜玉兰副司长:好的。那我就从1978年说起吧。那一年我国县乡公路里程只有58.6万公里,到1995年的时候达到了82.1万公里。1998年,为了拉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开始提速,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2002年,交通部针对西部地区12个省市和中部4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实施了西部通县油路工程,通过该项工程的建设,使西部所有的县(除西藏外)都修通了油路或水泥路,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2003年,交通部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提出“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的建设目标,启动了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下达了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计划,全年完成投资817亿元,建成农村公路10.2万公里。2004年,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实施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了商品粮基地、农村渡口、乡镇客运站等的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240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5万公里。2005年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交通部提出“加快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的步伐,以实际行动支持‘三农’工作”,继续加强国家商品粮基地公路、农村客运站点和农村渡口的建设,同时实施了革命圣地公路、扶贫公路、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237亿元,建成农村公路26.8万公里。三年来全社会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294亿元,建成公路62万公里,其中沥青路和水泥路39万公里,新增2894个乡镇和90255个建制村通了沥青路和水泥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现在已成为党的农村公路发展政策的代名词。 主持人:的确,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之好是有目共睹的,不过我想,也一定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吧?这也是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关于这方面,您能给我们讲讲吗? 郜玉兰副司长:“十五”期间,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从总体上讲,农村公路总量不足、通达深度不够、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的问题仍很突出,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现在的进展可以说仅仅是开局、起步。这个问题刚才前面我也提到过。目前,我国仍有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农村公路中四级和等外路占将近九成,砂石路占七成以上,许多地区缺桥少涵、晴通雨阻,农村公路的覆盖能力、技术状况和管理水平等都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同时,还存在着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基层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建设责任制不够落实,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养护责任和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农村公路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郜玉兰副司长:我下面正是要说一下这个问题。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首先是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合理把握标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要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第三,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防止中间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第五,加强养护管理,全力发展农村客运,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继续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实施工作,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郜玉兰副司长:另外,多年的工作也给予了我们很多的经验。比如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村公路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安徽省政府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对农村公路目标、规划、资金筹集、建设和养护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吉林省政府颁布了《乡道管理办法》。陕西延安市农村公路建设均由政府来管理,改革了仅限于行业管理的模式。出台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项目计划立项与批复等规定都是经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下文。山东、江苏、青海等省政府也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有关规定。由政府挂帅,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农村公路建设的合力,是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力保障。再比如多标准建设农村公路。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理地质条件差异很大,建设标准一定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这方面,各地创造了很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用路面型式。云南的半整齐和整齐石块弹石路面,山西的砼预制块路面、手摆片石路面、行车道混凝土中间砂石的混合型路面,吉林等省的砖铺路面,四川的通村通社石板路面,内蒙古的小油路,贵州、新疆的泥结碎石路面,重庆利用工业废渣铺筑的路面,都体现了就地取材、节约资源的要求。江苏、甘肃、贵州、青海等省(区)还制订了地方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这些实践,为科学把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供了有益借鉴。调动了农民群众的修路积极性也是一条极为重要的经验。农民群众既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又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力军。从各地情况看,凡是群众积极性高、参与度高的地方,农村公路发展得就快、建设得就好。四川巴中通过“两会一表”,也就是乡人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意见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使“修路困难一时、不修路困难一世”的观念深入人心,创造了“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巴中精神,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修农民不需要的路,不修农民没有积极性的路,不修没有经过“一事一议”确定的路。要求不得非法集资和强行摊派,不得强行征地拆迁,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的工资,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侵占农民利益。要就地取材,尽量使用农民的运输工具,以扩大农民的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主持人:有这么多可以借鉴的好经验,相信我们的农村公路建设一定会越来越棒的!郜玉兰副司长:是的。农村公路的建设意义非同一般。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从传统农业向以市场为导向的高附加值农业转变,带动了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形成。转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农民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方便了农民接近市场、到达市场,增强了农村自身发展能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干群关系,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增强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对于“十一五”交通规划目标的实现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我们会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做到开好局,起好步,开创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的贡献,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农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主持人:网友“交通”留言说,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不明确,到底是地方政府还是交通部门?现在高速、国省道都有路政大队,农村公路路政谁来管?会有相关的农村公路路政方面的法规出台吗? 郜玉兰副司长: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也是我们交通部门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公路大规模的建设之后,管理养护问题就显得突出了。公路司张剑飞司长亲自主持司务会多次研究此项工作。自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49号文件之后,今年,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提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各地尽快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随着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主持人:网友“农村公路人”留言说,农村公路的建设确实让农民兄弟走上了柏油路、水泥路,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是真正意义的致富路。几年来国家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但是建设后如何让他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今后值得探讨的课题,中央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农村公路管理规定,但是缺少相关的配套措施,到地方政府还是执行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确。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笔者认为当前农村公路管理最重要的是先转变行业作为为政府行为的观念,农村公路的管理不是几个部门的事,而是要尽快纳入到地方政府的职责范畴。 郜玉兰副司长:这位网友的理解很对,农村公路工作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各级政府部门上下齐心、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的。有关农村公路的各种政策法规,我们已经出台了主要政策法规,相关的配套的措施规定正在积极制定之中。 主持人:网友“g主持人owenjun”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路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更好我国“十一五”规划,应该把我国的公路、交通、物流作成系列片作以宣传,让全国人民知道,让全世界知道我们取得的成绩。更好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激励群众增强社会经济建设热情。 郜玉兰副司长:谢谢这位网友的建议!“十五”期间公路交通事业取得了一些成绩,“十一五”我们又制定了宏伟规划,我们该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更好的完成国家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任务! 主持人:由于访谈时间有限,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了。谢谢郜司长。 郜玉兰副司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主持人:另外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交通部的网站即将改版,以前的“留言问答”改为了“留言咨询”, 依然是为大家解答问题,欢迎大家继续提问并关注。再次感谢郜司长。也谢谢各位网友对本次访谈的关注,谢谢大家的热情参加。